荨麻衬衣

[不指定 2008/04/16 10:26 | | | ]
盖浇饭小餐馆的厨子往滚热油锅里甩一大把的深红的鸡下水,恶心得我一个激灵。不过要好过野天鹅的后妈,那女是给12个小孩一杯沙。叶君健在米浣的心中赢了任溶溶,正如黑色的指甲油赢了白色。王子们最后穿上荨麻衬衣,变回人身,妹妹也寻到好归宿。这是一个完满故事,是人间不可能发生的苦尽甘来。“荨”字,我一直念[xún],深深认为念[qián]是愚腐的错误,就像解放初期人们把[还hái]字全部读成[huán]。

但荨麻衬衣的确是[钱]麻衬衣,可荨麻疹却要读作[寻]麻疹。频频在自己博客中抛送错别字的米浣,其实,骨子里是一个对错别字极度喂锯的人。特别是,有人把臀部说成电部,恩,电部,我电你屁股。

近来,一头米色的大毛浣熊,工作十分辛苦忙碌。它感谢这种忙碌,是忙碌让它感受到平心静气和虚怀若谷。有一天,加班归来的雨中,浣被淋湿,忽然觉得喉头一股腥甜,吐了一口胃酸。在这种时候,忙碌也让浣开始警惕身体的薄弱,回去立马补吃了一餐含有一个蛋、两个虾、包菜和西芹的面条。米浣越来越相信,强大的脑力劳动,比体力脑动更消耗卡路里,当然,卡路里到底是几里,它从不深究。

最近,我写了一篇《我要吃你的豆腐》。神秘小刊的封面初定的是李宇春。清俊洁白的春,着钢灰色小礼服,雪白衬衫,坐在彩色汽球中间,对每一个人微笑。小昆用简括的黑色初号宋体字给出——“我要吃你的豆腐”的大标。就好像李宇春带一点点的不怀好意和坦诚对人说:我要吃你的豆腐。杏感不言自明。可是,好事的失去正如人间一切的意料之外,李宇春最终被替换成苗圃,在气馁吐血之后,我们蓦然回首,发现苗圃的汽车蓝裙子也挺正,那仆街姿势也很Q,而人生里很多的事件大抵如此,一个瘫子坠机荒岛,摸摸双腿,忽然发现自己居然能走路了。看过《迷失》的人应该知道这个情节,什么叫作峰回路转,我又虎躯一振!

说回盖浇饭小餐馆。青椒肉丝盖饭不喜欢,香菇肉片盖饭不喜欢,宫宝鸡丁盖饭不喜欢,土豆鸡块盖饭不喜欢。鸡杂被热油收服,淋在白米饭上的汁,淡酱色,让人渐起尝试之心。小餐馆的厨子甲驼背,永远在调戏梳长辫的斜眼阿姨。而厨子乙和厨子丙是背影,短发阿姨和中长发阿姨记性不好,经常给错饭,我恨她们。因为格局的原因,食客可以看到厨房的情景,我们的主角是一个抽长条子的少年,他像一根随风拂摇的布条,站不直不是关键,主要是那种弱柳扶风的姿态,太曼妙了。他手拿一把沉痛的大菜刀,庸懒地切着千张丝,土豆块,青椒,洋葱,腊肉。同时与厨子甲嘻哈说笑。那刀眼看就要切到他的手指了,眼看!但他一个小小的反转,刀顺利地劈上倒霉的胡萝卜,这种刀法江湖人称:夺魂霹雳一刀死。

胡萝卜死掉了,菜刀惊心后变成碎嘴,砧板决定从此吃素,手指在向观众倾诉它们的饶幸。小炒鸡杂盖饭盛好,满满一碗,封住保鲜膜给一个浣熊提住,踽踽往它的窝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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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实话,我刚才写好了日志,结果日志保存时丢失。
我并没有因此写下:“讨厌,刚写完了日志丢失了。”然后桃肘。
我默默的,很有耐心的,极度安详的,具备责任感的,又有美德的。重写了一遍。

最后我想说的是:味千拉面,在我的理解来看,就是:味道上出老千的拉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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